贵州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等级分为四个等级。本办法所称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开发企业(集团公司除外)的名称应当包含“房地产开发”、“建设”和“购房”字样,反映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的特点,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用语。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四个资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具有一流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无限规模承接房地产项目,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含25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含15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四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贵阳房地产开资质等级分级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首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二、三级资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四、临时资质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发展部门审批和认证,相关信息报送陕西省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进入贵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省级开发企业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资质证书,经登记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批准的开发企业可以在本省跨地区经营,并应向当地房地产开发部门登记注册。